2013/09/25

[工作] 受餽贈風波

遇到怪事也不是三天兩頭或大驚小怪的事了。但這件事情讓我在公司內逢人必被笑,實在是有夠每送!
郎又不是我抬的!


話說我18歲生日的隔天緊接著是中秋連假,沒什麼好說的,機票早就開好我要逃離喧囂世界。
到國外後不斷收到同事傳短訊、主管傳短訊、甚至同事又去聯絡前公司同事傳LINE,接二連三問候我,原來是有人送了會腐壞的東西到辦公室給我,但我根本就請假不在公司,沒人知道如何處置它...


果然開工日就被當笑柄,據說這東西一開始先被送到高雄分公司去,搞得人家莫名其妙,終於有人知道接收者真有其人,但是是在總公司。

東西又飄到總公司,連隔壁部門的人都來湊熱鬧,所有人議論紛紛無法做決定,鬧的我的臭名遠播後,終於被退走。

更慘的是,大哥提出警告:最好確認清楚來源是誰,如果是跟職務有利害關係者,受餽贈金額不得超過300(也有一說30)元,為了保險起見,最好先去廉政倫理系統登錄備案。

備案??!!

我看我去做筆錄自首好了。

問題是,郎不是我抬的啊!




除了不斷被笑,也有比較有慈悲心的同事請我自己小心安危...


而這位不知名怪客,消聲匿跡,我不知道是一場誤會,還是天兵擺烏龍,搞不清楚狀況,或者是搞砸了所以當縮頭烏龜逃避?如果這傢伙始終躲起來,我會定位是個真孬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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